你也是準備要租房子的小資族或學生嗎?現在北漂工作的人不少,在租屋上也會特別留意租屋的權益與細節,想要租到合意的房子,不想因為金錢的糾紛而吃虧,那就要了解租房要注意的事,不管是租金還是簽約,都要注意眉眉角角,才不會容易產生後續的糾紛!

租屋糾紛大多都是哪些問題?
過去新聞上有許多因租房子所發生的租屋糾紛,雖然大多數都是因為遇到惡房東,但最後常常法院卻判房東勝訴,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租房的學生在簽約時,經常沒有仔細看契約內容,即使契約藏了很多不公平的條文,也沒被發現!租屋常見的糾紛是租金或押金過高、租金不合理調漲,或租約期滿房東拒不返還押金等,因此選擇房東時,除了注意自身安全外(尤其是女房客),還有下列事項,一定要注意:
● 契約一定要一式兩份!房東跟房東各留一份,千萬要自己保留一份確保權益。
● 修繕的責任究竟歸屬,依法律規定,房屋的修繕責任屬於房東,簽約的時候千萬要跟房東協調好,否則住進去之後,有很多問題就麻煩了!

小心!不只要看房,更要留意簽約與租金!
簽約前也要確定跟你簽約的人,是不是房東。通償租賃契約會載明出租人(甲方,房東)、承租人(乙方,房客)。簽約時,可以要求查看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確定房東就是擁有者,否則不小心遇到「假房東」,不但房子沒租成,還損失了押金和定金。如果是遇到二房東轉租,也可以要求查看大房東與二房東的租屋契約,看看租期是否即將到期、是否有限制不得轉租。
另外也建議租屋前,都先想好可負擔的租金範圍,租金通常都以月結,押租金民法未有明文規定,但為社會上所通行,押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支付用以擔保租金支付為目的的金額,一般多為租金的一個月或二個月,若租賃關係結束,未有欠租或違約事情,房東應無條件將押金返還予房客。押金數額亦可以由當事人任意訂立,但若超過二個月租金,房客可以依土地法的規定主張超過部份得用以抵付租金。

住商不動產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3F之2
電話:02-2736-5500
傳真:02-2738-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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