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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外租屋一定要注意這些事!免得自己吃虧!

很多年輕學生租屋時,都會因為是第一次自己出來租屋,而忽略了租屋的注意事項,或是不小心被房東坑了也不知道,前幾天又看到房東超收電費的新聞,學生租屋真的要很小心,不要踩到雷房東,否則真的很容易被騙!從看房、房東、簽約到你應有的權益都要小心留意!

租屋時你也可以先瞭解你的房東是「誰」,其實許多人最容易被忽略的是「確保簽約的人就是房東」!這件事情看起來理所當然,但過去曾有發生過假房東租屋的新聞,如果不幸遇到「假房東」,不但房子沒租成,還會損失了押金和定金!

想要確保房東是否為同一人,最簡單的就是確認簽約,通償租賃契約會載明出租人(甲方,房東)、承租人(乙方,房客)。簽約時,可以要求查看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確定房東就是擁有者,確定並非假房東。

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大房東與二房東的租屋契約,看看租期是否即將到期、是否有限制不得轉租。不然如果你租屋,卻遇到了一個根本不是房東的二房東,可不只是被坑錢那麼簡單的呀!

最後也提醒在外租屋的年輕人,當你在租房屋前,記得也要先算清楚自己可負擔的租金金額,租金通常都以月結,押租金民法未有明文規定,但為社會上所通行,押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支付用以擔保租金支付為目的的金額,一般多為租金的一個月或二個月,若租賃關係結束,未有欠租或違約事情,房東應無條件將押金返還予房客。押金數額亦可以由當事人任意訂立,但若超過二個月租金,房客可以依土地法的規定主張超過部份得用以抵付租金。

其他可以跟房東協調的事項:
● 前期房客水電、瓦斯、電話之處理。
● 租賃期間與押金。
● 要不要公證及提前解約之處理。

住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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