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想在台北申請社會住宅的人嗎?你是否了解社會住宅申請資格,或是社會住宅的租賃方式等,如果因為生活有難,也希望能入住社會住宅的話,建議都先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請資格,社會住宅是由政府直接補助興建的房屋,也是幫助經濟、生活困頓者有機會已低於市場的價格,出租房屋給生活有難、符合資格的一般民眾的住宅。

我可以申請社會住宅嗎?有哪些限制?
如果你也想嘗試社會住宅申請,首先也要了解一些申請限制,免得白費工夫,首先是家庭成員持有的不動產限制,首先家庭成員均無位於本市、新北市、基隆市或桃園市之自有住宅。家庭成員持有不動產現值總額應低於公告受理申請當年度本市中低收入戶家庭財產之不動產限額(即876萬元以下);但原住民保留地及道路用地之土地價值,不予採計。另外就是住宅不重覆受領限制, 社宅簽約前,已申請等候承租本市國宅、平價住宅或社會住宅者,須放棄候租(補)資格。家庭成員目前均無承租本市國宅、社會住宅或借住平價住宅;承租入住時,除依社宅招租公告規定可享有分級租金補貼外,不得再領有本局其他之住宅租金補貼。社宅簽約前,已透過本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租賃房屋,需出具該計畫房屋之退租證明文件。
其他還有戶籍、就學、就業限制:須在本市設有戶籍或未在本市設籍但在本市就學、就業。家庭年所得限制:申請時財稅單位提供之家庭成員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在50%分位點(108年度為153萬元)以下且平均每人每月不得超過本市最低生活費標準之3.5倍(108年度為每月5萬8,030元)。

一般租屋還可以注意那些細節?
如果你不能申請社會住宅,不妨在租屋的時候多下一些功夫做功課,一般租屋只要好好留意自己的預算及需ㄧ求,都有機會找到心目中的好房!可以先從從各大網站、租屋社團,查類似條件的物件如何訂定租金。例如:相同的地區、差不多的坪數、一樣是電梯大樓,是否有附家電。參考這些物件的所設定的租金,不要太低於平均行情,避免少賺;也不要過高,避免乏人問津。很多年輕人租屋前,都沒有先了解簽約的注意事項,情常簽約後才發現不對勁,後來延伸成租屋糾紛!簽定租約前應與房東至少談妥租屋合約,確認後再簽訂書面的租賃契約,才可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喔!
租屋簽約可留意:
● 契約一定要一式兩份!房東跟房東各留一份,千萬要自己保留一份確保權益。
● 修繕的責任究竟歸屬,依法律規定,房屋的修繕責任屬於房東,簽約的時候千萬要跟房東協調好,否則住進去之後,有很多問題就麻煩了!
● 違約的罰則歸屬也要確定清楚,簽約時,不可以有「責任全歸房客」等包山包海的條款,否則房客事後才知道自己損失就來不及了!

住商不動產
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3F之2
電話:02-2736-5500
傳真:02-2738-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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