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資族或學生在外租房,都有很多事情需要留意,像是租屋環境、房東簽約或租金等等,常常會看到很多人沒有先協調或確認好這些細節,就容易產生租房糾紛,或是跟房東有爭執,想要保障自己權益的話,從環境到簽約都是事前必了解的功課!

租房簽約前也要確定跟你簽約的人,是不是房東。通償租賃契約會載明出租人(甲方,房東)、承租人(乙方,房客)。簽約時,可以要求查看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確定房東就是擁有者,否則不小心遇到「假房東」,不但房子沒租成,還損失了押金和定金。
簽定租約前應與房東至少談妥下列事項,確認後再簽訂書面的租賃契約,才可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喔!
一、租金、租金繳交期間與租金調幅。
二、租賃期間與押金。
三、前期房客水電、瓦斯、電話之處理。
四、搬入時間確定。
五、租賃設備、相關稅費、管理費、水電瓦斯費之使用與繳付。
六、要不要公證及提前解約之處理。
七、由於土地法第100條規定,在不定期租約下,房東要收回房屋需符合下列條件:
- 房東收回自住或改建。
- 房客違反契約約定或違法使用。
- 房客毀損房屋或家俱而不賠償。
- 因此要不要簽訂租約,要不要簽訂租賃期間,都必須審慎考量。

很多年輕人租屋前,都沒有先了解簽約的注意事項,情常簽約後才發現不對勁,後來延伸成租屋糾紛!簽定租約前應與房東至少談妥下列事項,確認後再簽訂書面的租賃契約,才可以確保雙方的權益!
違約的罰則歸屬也要確定清楚,簽約時,不可以有「責任全歸房客」等包山包海的條款,否則房客事後才知道自己損失就來不及了!另外契約一定要一式兩份!房東跟房東各留一份,千萬要自己保留一份確保權益。其他還有修繕的責任究竟歸屬,依法律規定,房屋的修繕責任屬於房東,簽約的時候千萬要跟房東協調好,否則住進去之後,有很多問題就麻煩了!
租屋的外在環境,你可以多留意這些:
● 交通:租屋地點通常與工作或學校地點有關,需要評估交通時間及附近是否有停車位…等。
● 安全性:附近是否有出入份子複雜的商家,出入必經地是否裝有監視器、足夠的照明設施?
● 便利性:生活機能是否夠便利,有無小吃店、市場、便利商店、洗衣店、銀行、郵局、醫療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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