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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在屏東買屋,不動產合約要怎麼簽?之後可以反悔嗎?

朋友今年想要在屏東買屋,不過因為婚後打算陪家人的關係,不想離家裡太遠,所以猶豫了很久還是決定選在屏東,現在也陸陸續續的在看房,我也跟他分享一些之前看房的小撇步,還有買房簽約的注意事項,了解基本功課,才能真的找到好房!

如果你也是新手想要在屏東買屋,想要了解更詳細的簽約注意事項,或是買賣雙方當事人的權益保障等,都可以先到住商不動產的網站查詢!確保自己該有的權益有哪些喔!

一般常見的買屋簽約流程也有以下:

  1. 協商價格(簽斡旋單並交付斡旋金,與買家議價)
  2. 正式簽約 (不動產買賣合約書)
  3. 銀行貸款 (決定貸款銀行、準備相關資料)
  4. 用印 (委託代書辦理增值稅、契稅申報書等)
  5. 完稅 (進行過戶)

簽訂合約最重要的第一步就是「協商價格」,為了讓雙方在價格上達成共識,買方可以透過斡旋金(或要約書),先付總價約 2~5% 左右的金額,向賣屋經手人展現誠意,簽約跟事前評估都很重要,事前謹慎簽約,之後也才能盡量避免糾紛,多數人都忽略了斡旋金的法律效力,想要保護自己,都要了解法規,不然都不知道簽下斡旋單,等同於簽了簡易的買賣契約!如果買房簽約後想喊卡,並且也超過審閱期的話,斡旋金就會被全數沒收!所以簽約可別隨便就反悔了哦!斡旋金可是會被沒收的!

另外,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將房屋的物理狀況和使用權利如實的標註出來,再一個就是提供「三項證明」:出售的證明、房屋抵押權的證明及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證明。

住商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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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267號3F之2
電話:02-2736-5500
傳真:02-2738-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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