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發表迴響

租屋簽約學會保障自己!5分鐘教你如何保障權益!

第一次在外租屋,你也會不懂租屋簽約該如何簽嗎?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遇到金錢糾紛又該如何解決?外租房對於租金及押金總是特別敏感,不想因為金錢的糾紛而吃虧,那就要了解租房要注意的事,不管是租金還是簽約,多了解你自己的權益,才能去做斡旋,沒有先了解自己的權益範圍,這時候真的再來就晚了!

租屋

租屋前,你已經算好每個月可負擔的租金了嗎?租金通常都以月結,押租金民法未有明文規定,但為社會上所通行,押金是租賃契約成立時,房客支付用以擔保租金支付為目的的金額,一般多為租金的一個月或二個月,若租賃關係結束,未有欠租或違約事情,房東應無條件將押金返還予房客。

另外押金總額也不得超過二個月房屋租金總額。若押租金超過上項限度者,得以超過部分抵付租金,直至餘押金僅相當於二個月的總額為止。承租人應先履行租賃上的債務,始得請求返還押金,而非租賃契約終止後,因出租人未返還押金,而拒絕履行交還租賃物之義務。

租屋

最後當然最重要的就是簽約了,租屋簽約向來都是過程中最重要的部分,契約一定要一式兩份!房東跟房東各留一份,千萬要自己保留一份確保權益。修繕的責任究竟歸屬,依法律規定,房屋的修繕責任屬於房東,簽約的時候千萬要跟房東協調好,否則住進去之後,有很多問題就麻煩了!

另外,違約的罰則歸屬也要確定清楚,簽約時,不可以有「責任全歸房客」等包山包海的條款,否則房客事後才知道自己損失就來不及了!

簽約前也要確定跟你簽約的人,是不是房東。通償租賃契約會載明出租人(甲方,房東)、承租人(乙方,房客)。簽約時,可以要求查看房屋所有權狀或房屋稅單,確定房東就是擁有者,否則不小心遇到「假房東」,不但房子沒租成,還損失了押金和定金。

中信房屋
免付費諮詢電話0800-083-666
總機:02-8501-2225 傳真:02-8501-1319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敬業一路99號4樓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