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ed on 發表迴響

房地合一稅試算要怎麼做?要如何做申報?

在房屋買賣的交易中,房地合一稅為性質屬交易稅,有出售房地才須進行申報,有獲利得進一步繳稅,房地合一稅試算的方法也都不一樣,這裡也帶你一次看懂新舊制之間的差異 ,只要於2016年後取得之房地,出售時均得適用本稅制規定。

總括來說房地合一稅試算與房地交易舊制差異最大一點為需舊房屋、土地出售所產生的實際收益一併課稅,舊版的原持有1年內出售課45%,延長至2年內,並將持有逾1年、未滿2年課35%規定,拉長為持有逾2年、未滿5年。 搭配自有規定的適用稅率,並對「短期交易」課以35%或45%重稅。

房地合一稅2.0是什麼?申報文件需要什麼?

目前新版的房地合一稅2.0,則是新增規定交易未上市櫃、未興櫃股票或出資額時,交易額度如果有超過 總股份或總出資額的一半,且該公司股權或出資額50%以上是由國內房地構成也必須納入新版課稅,藉以防堵透過假借公司股權移轉之名、行房地交易之實的避稅行為。再加上,原本舊版規定出售房地稅率一律課20%,今新版調整為需適用「短期交易」重稅需持有逾5年以上出售,稅率才能回到20%。

申報文件、申報準備的文件為包含:

– 申報書
– 買賣交易契約書影本
– 想抵扣的費用證明相關文件

房地合一稅2.0申報時間點包含:

– 一般成屋交易:房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完成申報
– 使用權房屋交易:房屋使用權交易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完成申報
– 預售屋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交易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完成申報
– 股權交易:符合視為房地交易的股份或出資額交易日的隔天起算 30 日內完成申報

買房的訂金與斡旋金是什麼?

買房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搞清楚定金、訂金及斡旋金的差異了,下面也針對這三種不同的預付方式,來做一個詳細的說明!定金為規範於民法中的法律用詞,效果為收取後即推定「契約成立」,也就是事後任一方反悔都需負違約責任。

假設是購屋過程中買方反悔,定金將被沒收,如果賣方反悔,也須負擔一定賠償。斡旋金制度並無法律明文規定,原來是因應有鑒於購屋牽涉龐大金額,由房仲業者與消費者雙方協議的契約,因此如果發生爭議,仍必須透過正規司法判決途徑解決。

哪一種預付方式比較好,也是沒有好與壞的分別,購屋者可依實際購屋條件與需求做調整,一般來說如果是較積極型的購屋者,適合效果較強的定金型,如喜歡有緩衝多方考量的買方則建議多善用斡旋金的方式進行。

最重要的是建議消費者,無論簽立何種契約書,務必詳細審閱契約內容,並要求不動產經紀業者給予詳盡之專業解說,充分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跟條件優勢,再決定規劃決定合適的購屋預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