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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有推薦的律師事務所嗎?打官司又要注意什麼?

我朋友最近因為有汽車的擦撞問題,和對方一直無法和解,因此最近也開始找起了台北律師事務所,他也詢問我說會不會有台北律師推薦的事務所,打官司又要注意什麼?

想要找律師事務所打官司前,先搞清楚這些事!

我也跟我朋友說,如果他真的要找事務所的話,建議在找台北律師推薦還是要先搞清楚,你要諮詢的又是哪方面的問題。

● 民事類:舉凡請求損害賠償、債權債務、欠錢不還、合約糾紛(包括買賣、租賃、借貸、僱傭、承攬、委任、運送及各類有名及無名、複合型契約)、房屋土地等不動產相關權利(包括所有權、地上權、抵押權)、公司商號內部權利、票據未兌現等。

通常會跟「錢」(賠償)、「權」(權利)有關,可謂包山包海,但就不包括「犯罪」行為,換言之,如果一個人單純欠錢不還,可以打民事官司請求返還,但若是沒有涉及詐欺、侵占等犯罪行為,是不能提起刑事告訴的。

● 行政類:是指不滿國家的行政措施,而提起救濟的程序。例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遭罰鍰、吊扣駕照,稅務行政之救濟、甚至是違反建築法規、消防法規、環境法規遭行政機關裁罰,或向行政機關申請遭駁回等,都可歸屬於行政事件。

● 刑事類:是指涉及「犯罪」行為,通常由國家進行追訴,而帶國家進行追訴犯罪的人是檢察官,檢察官起訴之後,要由獨立的法官進行審判才能定罪判刑,所以如果看到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所發的傳票,不用懷疑,一定是刑事案件。而法律規定的「犯罪」行為,最大宗的便是散佈在刑法第100至363條的各式犯罪。

除此之外,在一些單行法規中也不時會看到一些特別法規定的犯罪行為,常見的包括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貪污治罪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甚至公司法、銀行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就業服務法、廢棄物清理法等,也有刑事犯罪的規定,總之,在條文中出現「有期徒刑」、「罰金」(非罰鍰)就可認為是刑事犯罪。

免費&付費的法律諮詢,哪一種會比較好?

● 付費諮詢:如果法律問題並不單純,或著手上有許多證據、卷宗資料必須請律師過目後給予意見,就必須要選擇付費諮詢,律師才有辦法完整回復。

如果本身有有民事、行政案件希望委任律師代理出庭,或有刑事案件被告需請律師辯護,更建議先與律師預約付費法律諮詢,並把相關案件資料事先提供給律師,讓律師能夠在當面諮詢前,可以先對案件深入研究。

免費諮詢:在各縣市政府、區公所甚至法院都有義務律師進行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免費諮詢通常都有限時15分鐘至20分鐘不等,律師只能粗略地回答程序性事項,除非涉及法律問題非常單純,才有可能在免費諮詢中獲得滿意的回答。

反之,如果民眾手上還有一堆卷宗及證物給律師看,在這短短的時間內,律師不可能有時間詳細研究,並給出正確的法律意見。甚至對於一些複雜的案件,可能民眾光把案情說明清楚就把時間用完了,所以如果是複雜、證據繁多的問題,較不適合免費諮詢。

彭彥儒律師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28號9樓之1
電話:02-258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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